近日,美國社交媒體上掀起了一場關于航班上能否佩戴蘋果Vision Pro頭顯的熱烈討論。事件的導火索是一名乘客在搭乘達美航空航班時,被空乘人員要求摘下正在使用的Vision Pro設備。該乘客隨后在網絡平臺分享了這一經歷,并表示并未在航空公司規定中找到明確禁止使用該設備的條款。
這一事件迅速在X、Reddit等社區引發熱議。部分網友認為,空乘人員有權要求乘客收起可能影響安全指引的電子設備;但也有乘客表示,自己曾在航班上正常使用Vision Pro且未受到任何干預。這種分歧反映出公眾對新型設備使用規則的認知差異。
經核查,美國四大航空公司——美國航空、達美航空、美聯航和西南航空的現行運輸條款中,均未明確提及或禁止使用Vision Pro頭顯。當前美國航空電子設備管理規定主要針對手機和筆記本電腦制定,重點規范飛行模式、鋰電池使用及設備存放要求。根據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的基準規定,只要航空公司認定設備不會干擾導航或通信系統,即可允許乘客使用。
盡管缺乏明文禁令,但這類沉浸式設備在客艙使用仍存在安全隱患。空間計算技術會完全遮擋用戶物理視野,導致乘客環境感知能力大幅下降,可能無法及時接收機組安全指令或識別緊急出口位置。Vision Pro需要連接外置電池包和線纜,這與起降階段要求收起大型電子設備的安全邏輯存在沖突。
蘋果公司雖為該設備開發了適用于交通工具的"旅行模式",但這并不改變航空公司對機艙設備管理的最終裁定權。無論設備是否符合現行電子產品使用標準,機組人員都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其是否影響飛行安全。這種管理權限的設定,體現了航空安全優先于設備便利性的基本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