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得克薩斯州一名女性近日對特斯拉提起訴訟,索賠金額超過百萬美元。這起案件源于她駕駛的Cybertruck在啟用全自動駕駛功能時發生嚴重事故。據法院文件顯示,2025年2月,原告賈斯汀·圣·阿穆爾從佛羅里達州經銷商處購入一輛配備FSD套件的二手Cybertruck,同年8月18日,車輛在休斯頓69號Eastex高速公路行駛至Y形高架橋分叉口時,本應向右轉彎卻徑直撞向混凝土護欄,導致嚴重碰撞。
訴訟文件披露,事故發生時車輛處于FSD控制狀態,盡管駕駛員在碰撞前嘗試接管方向盤,但未能及時避免事故。原告方指出,特斯拉在自動駕駛系統設計、安全功能配置及營銷宣傳方面存在多重缺陷,包括未安裝雷達和激光雷達傳感器、駕駛員監控系統失效、自動緊急制動功能不足等。特別引人注目的是,訴狀將特斯拉首席執行官埃隆·馬斯克列為直接責任方,指控其在CEO任期內做出危險決策,包括否決工程師提出的激光雷達整合方案,堅持純視覺技術路線。
這起案件共列出16項具體指控,其中關于馬斯克的過失指控尤為突出。訴狀稱,馬斯克長期主導產品決策,其激進的技術路線和過度承諾的產品宣傳直接導致系統安全隱患。文件援引內部信息指出,特斯拉工程師曾建議采用行業通用的多傳感器融合方案,但被馬斯克以成本和效率為由駁回,這種技術選擇被認為"嚴重限制了自動駕駛系統的可靠性"。
嚴格責任指控聚焦于產品本身的設計缺陷。原告方強調,Cybertruck的FSD功能存在系統性風險,包括對復雜路況的識別能力不足、緊急情況響應遲緩等問題。訴狀特別指出,特斯拉將輔助駕駛系統命名為"全自動駕駛"構成誤導性營銷,使消費者對系統實際能力產生錯誤認知。這種營銷策略與產品實際性能之間的差距,被認定為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
該案件已提交哈里斯縣地區法院審理,成為特斯拉自動駕駛技術爭議的最新案例。此前不久,聯邦法院剛維持一項涉及Autopilot系統的2.43億美元賠償判決,凸顯監管機構和司法系統對自動駕駛安全問題的持續關注。隨著調查深入,案件焦點逐漸從個別事故延伸至企業決策層的技術路線選擇,引發業界對自動駕駛發展路徑的廣泛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