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9日|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發布支持新一輪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提升行動的通知。通知提出,對納入年度支持范圍的城市,財政部根據交通運輸部建議,結合財力情況,采取“獎補結合”方式,專門安排一定規模的交通運輸領域重點項目資金予以支持,并加強對中央財政補助地方的公路建設等其他相關項目資金、中央企業資金的統籌協調。獎補資金按照交通運輸部核定投資額的一定比例安排,東部地區、中部地區、西部地區獎補比例分別為40%、50%、60%,實施第一年按每個省內城市5億元的上限標準予以補助,用于啟動相關工作。后續年度根據績效評價結果予以獎勵。總體獎補資金按照每個城市、省內聯合申報城市群原則上不超過15億元、每個跨省聯合申報城市群原則上不超過20億元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