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10日|融創中國(1918.HK)公告,公司全資附屬公司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執行董事汪孟德先生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書面通知,由于融創房地產于2021年末至2025年中期未能按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深交所的公司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及時披露逾期債務及資產查封信息,天津證監局對融創房地產及其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汪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及深交所對融創房地產及汪先生施予紀律處分,紀律處分中深交所對融創房地產及汪先生予以通報批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