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6 日消息,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 3 月 25 日,美國一個陪審團裁定,美國元宇宙平臺公司(meta)和谷歌在一起社交媒體成癮訴訟案中負有責任,并判令兩家公司賠償 300 萬美元(注:現匯率約合 2069.7 萬元人民幣)。
據悉,這起案件由一名現年 20 歲女性提起。她指控這些社交媒體公司制造的產品具有極強的成癮性,稱自己年幼時因谷歌旗下視頻平臺 YouTube 和 meta 旗下的 Instagram 平臺采用吸引用戶注意力的設計而上癮,導致她患上了焦慮癥和抑郁癥。
陪審團認定,meta 和谷歌在這兩款應用的設計上存在疏忽,且未就其潛在危害作出充分警示。隨后 meta 公司表示不同意這一裁決,其律師團隊“正在評估法律選項”。谷歌暫未立即置評。
據此前報道,原告律師在案件中表示,meta、谷歌等科技公司一直在制造有害產品,故意把社交媒體設計得容易上癮,導致兒童和青少年出現心理健康問題。
這場庭審持續 6 周,meta CEO 馬克 · 扎克伯格、Instagram 負責人亞當 · 莫塞里和 YouTube 工程副總裁 Cristos Goodrow 等人出庭,陪審團還聽取了 20 歲女性原告、她的治療師、舉報人以及社交媒體成癮領域專家的證詞。
原告的律師認為,這名女孩的經歷代表了成千上萬青少年。并且某些社交媒體的無限滾動流、自動播放、點贊按鈕等從設計之初就是為了讓人不停瀏覽,利用了青少年尋求認可的心理扭曲他們的自我形象。(浩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