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13日|中央網信辦發布關于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范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網站平臺向用戶提供充值打賞服務,設置榜單排名,設計互動玩法,應制定明確規則,并以直接、簡潔方式公開,不得采取多次跳轉、冗長條款等方式影響用戶知曉。網絡直播賬號申請開通打賞營利權限,如有違規記錄,應在處置期滿3個月后,再予以開通。網絡直播賬號被禁言的,應同步暫停其打賞營利權限,時長為禁言期限的2至3倍。未經用戶同意,網站平臺不得公開展示用戶充值打賞、購買禮物等消費統計數據。不得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或對用戶進行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