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蒙智行與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的名譽權糾紛案有了最新進展。近日,鴻蒙智行法務部門對外披露,法院已就這起訴訟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被告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判決結果,被告“我是大彬同學”需刪除所有涉及鴻蒙智行的侵權言論,并在公開渠道發布賠禮道歉聲明。法院還裁定被告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150萬元,以彌補其因名譽受損造成的損失。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明確指出,被告在發布相關言論時,未能基于客觀事實進行陳述,其表述已超出正常言論自由的范疇。被告的行為帶有明顯的侮辱和貶損意圖,對鴻蒙智行的名譽權構成了實質性侵害。這一認定為案件的判決提供了關鍵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