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3日|知情人士透露,歐洲企業若通過收購擴大規模以增強與非歐盟對手的競爭力,當交易涉及泛歐洲層面時,其獲得監管批準的幾率可能提高。歐盟執委會正計劃在修訂2004年制定的并購規則時,明確交易審批條件。修訂草案將于春季公布征求意見,隨后監管機構將落實相關變更。歐盟提出鼓勵更多泛歐并購的提案之際,正值企業(尤其是電信運營商)呼吁放寬歐盟并購規則以實現規模擴張。監管機構希望推動泛歐洲并購,而非僅限于提升少數企業市場份額的國家間交易。消息人士稱,監管機構評估交易時將重點考量并購的五大效益:創新、可持續性、韌性、投資和就業。他們表示,企業若以創新為論據將更易獲得批準,因為其他因素更難量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