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6日丨新火科技控股(01611.HK)宣布,彭思思因個人工作安排而呈辭公司公司秘書及公司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設立之授權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所規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權代表,自2026年3月6日起生效。公司董事張麗已獲委任為授權代表,自2026年3月6日起生效。公司正物色合適人選以填補公司秘書空缺,并將確保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委任合適人選,以確保公司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的規定。
格隆匯3月6日丨新火科技控股(01611.HK)宣布,彭思思因個人工作安排而呈辭公司公司秘書及公司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設立之授權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所規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權代表,自2026年3月6日起生效。公司董事張麗已獲委任為授權代表,自2026年3月6日起生效。公司正物色合適人選以填補公司秘書空缺,并將確保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委任合適人選,以確保公司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