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成式人工智能在電影領域的廣泛應用,一系列法律糾紛逐漸浮現,從“AI換臉”引發的虛假代言爭議,到劇本被擅自用于模型訓練的侵權問題,行業內的“AI焦慮”愈發顯著。針對這一現狀,上海電影家協會近日推出《電影從業者人工智能合規應用與權益保護指南(1.0版)》,為從業者提供系統性指導,被業內人士譽為“維權工具書”。
該指南由官方電影組織首次發布,內容涵蓋AI合規使用規范與權益保護實操指引兩大板塊,并附常見侵權類型解析、崗位風險提示及文書模板。上海電影評論學會會長劉海波指出,指南基于現行法律框架編制,未來將隨技術發展和立法完善持續更新。其核心目標在于幫助從業者識別風險、固定證據并采取有效維權措施。
當前,AI技術在電影行業引發的侵權爭議主要集中在肖像權與人格權領域。指南明確,未經授權使用AI換臉技術將明星面部替換至直播視頻或廣告中,或克隆聲音用于商業推廣,均構成對肖像權、姓名權及聲音權的侵犯。若偽造內容涉及虛假宣傳或劣質商品,損害公眾人物形象,還可能同時侵害名譽權。司法實踐中已有相關案例:某被告人因利用AI偽造不雅圖片并散布謠言,被以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
深度偽造技術生成的侮辱性或虛假內容同樣成為關注焦點。指南列舉,將從業者面部、聲音合成至色情圖片、惡搞視頻或網絡短劇中,虛構其實施暴力、欺詐等負面行為,可能同時侵害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及聲音權益。情節嚴重者,除民事賠償外,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針對新興的AI虛擬角色互動場景,指南特別強調平臺責任。部分AI平臺允許用戶創建以公眾人物為原型的“虛擬陪伴”角色,提供肖像、語錄并支持對話功能。即使肖像由用戶上傳,若平臺未履行審核義務,仍可能因協助侵權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近親屬同意使用AI技術“復活”已故藝術家,生成影像或聲音用于商業表演,亦構成對死者人格利益的侵害,近親屬可依法主張權利。
指南還針對不同崗位提出差異化風險提示。例如,編劇需在合同中明確劇本使用范圍,禁止制片方未經書面同意將劇本或衍生材料用于AI訓練;演員應關注肖像使用授權條款,避免面部數據被濫用;導演則需注意拍攝素材的保密性,防止被用于非授權AI生成內容。各崗位均被建議建立證據留存機制,包括保存原始合同、溝通記錄及侵權證據截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