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27日丨百盛集團(03368.HK)宣布,袁頴欣辭任公司公司秘書及不再擔任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所規定的公司授權代表("授權代表"),及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在香港代表接收法律程序文件而言的公司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
在袁頴欣辭任后,董事會欣然宣布委任歐陽麗妮為公司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均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
格隆匯2月27日丨百盛集團(03368.HK)宣布,袁頴欣辭任公司公司秘書及不再擔任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所規定的公司授權代表("授權代表"),及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在香港代表接收法律程序文件而言的公司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
在袁頴欣辭任后,董事會欣然宣布委任歐陽麗妮為公司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均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