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11日丨*ST節能(000820.SZ)公布,鑒于江蘇省冶金設計院有限公司(簡稱:“江蘇院”)與中清先進電池制造(石河子)有限公司(簡稱“中清石河子公司”)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解除協議書》,江蘇院不再作為中清石河子公司6GW高效電池智能制造項目(簡稱“新疆項目”)的總承包單位,已經簽訂的分包合同因總承包單位身份的解除亦無法繼續履行。故為有效控制風險,江蘇院與設備供貨商商丘環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簡稱“商丘環京”)簽訂《機電專業設備采購合同解除協議》,同時與中清石河子公司和商丘環京簽訂《三方債權債務轉讓協議》,即將對商丘環京享有的全部未清償債權(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從權利)共計9,853萬元轉讓給中清石河子公司,用于抵銷江蘇院基于原總承包合同對中清石河子公司所負有的等額債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蘇院已與商丘環京簽訂《機電專業設備采購合同解除協議》,與中清石河子公司及商丘環京簽訂《三方債權債務轉讓協議》。上述兩份協議需待《三方債權債務轉讓協議》通過股東會審議通過后方可生效。《三方債權債務轉讓協議》能否審議通過存在不確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