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東風奕派007車型在碰撞事故中后座車門無法開啟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再次將汽車門把手的安全設計問題推至公眾視野。視頻畫面顯示,涉事車輛在撞擊路邊護網后,車身雖未出現明顯變形,但約20秒后開始冒出黑煙。主駕駛位司機自行下車后,多次嘗試從外部打開左側后排車門均未成功。面對火勢迅速蔓延的危急情況,司機與另一名男子用石頭砸破車窗,才將三名乘客救出。

針對此次事件,東風奕派于2月5日發布聲明稱,事故發生于2025年3月19日中午,系車輛與貨車高速碰撞所致。公司團隊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并向涉事人員及家屬表達慰問。然而,對于公眾關注的“車門無法打開”的具體原因,聲明中并未作出詳細說明。
汽車門把手的安全隱患并非個例。隨著隱藏式門把手在新能源汽車中的廣泛應用,相關事故頻發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2026年1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發布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GB 48001-2026),明確要求車輛必須配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把手,以確保在碰撞、動力電池熱擴散等緊急情況下,乘員能夠通過機械方式開啟車門。該標準將于2027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新規,每個車門(不含背門)需配備機械釋放車門外把手,且車內至少設置一個獨立操作的機械釋放內把手。車門內把手的安裝位置需滿足無遮擋、直觀可見等條件,距車門邊緣不超過300毫米。為方便緊急操作,標準還對車門內把手的標志設計提出具體要求,包括圖形尺寸、顏色對比度及夜間可視性等細節。
與此同時,公安部組織起草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修訂草案也于去年11月公開征求意見。該草案新增多項安全裝置配備要求,其中明確規定乘用車需確保每個乘員能從至少兩個車門上下車,所有車門(不含尾門)必須配置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內外把手。若裝備電動式內把手,需同步配備機械應急裝置,并在解鎖位置設置醒目標志。

北方工業大學汽車產業創新研究中心主任紀雪洪指出,電動汽車尤其是搭載高能量密度電池的車型,仍面臨熱失控引發的爆燃風險。盡管電池技術持續進步,但極端安全事件一旦發生,隱藏式門把手等設計缺陷可能導致乘員無法及時逃生,后果不堪設想。他強調,保留機械門把手是關鍵的安全冗余設計,既能提升事故應對能力,也能維護公眾對電動車的安全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