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貨交易所(簡稱“上期所”)與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簡稱“上期能源”)近日相繼發布通知,對多個期貨品種的交易限額及風險控制參數作出調整,以進一步規范市場交易行為,防范潛在風險。
根據上期所發布的公告,自2026年3月4日(即3月3日夜盤)交易起,燃料油期貨已上市合約的日內開倉交易最大數量被設定為6000手。該調整適用于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及客戶群體。上期所特別說明,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組的日內開倉交易最大數量將按單個客戶標準執行,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則不受此限制。自同日收盤結算時起,燃料油期貨fu2609至fu2703等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2%,套保持倉交易保證金比例為13%,一般持倉交易保證金比例為14%。若遇《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特殊情形,相關參數將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調整。
與此同時,上期能源也發布了類似通知,對原油、低硫燃料油及集運指數(歐線)期貨的交易限額和風險控制參數作出調整。自2026年3月4日交易起,原油期貨已上市合約的日內開倉交易最大數量被限制為1200手,低硫燃料油期貨為6000手,集運指數(歐線)期貨則為50手。與上期所一致,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組的交易限額按單個客戶執行,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不受影響。在風險控制參數方面,自同日收盤結算時起,原油期貨sc2607至sc2903等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2%,套保持倉和一般持倉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分別設定為13%和14%;低硫燃料油期貨lu2604至lu2703等合約的參數調整與原油期貨保持一致。若遇《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相關參數將相應調整。
兩家交易所均強調,除上述調整外,漲跌停板和交易保證金的其他事項仍按現行管理辦法及相關業務規則執行。此次調整旨在通過優化交易限額和風險控制參數,引導市場參與者理性交易,維護期貨市場的平穩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