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其他5個部門近日正式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將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一新規的出臺,旨在應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帶來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管理挑戰,通過法治化手段規范行業秩序。

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的持續增長,動力電池退役問題日益凸顯。數據顯示,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均突破1600萬輛,新車銷量中新能源汽車占比超過50%。據測算,到2030年,我國當年產生的廢舊動力電池將超過100萬噸,動力電池規模化退役階段即將到來。業內專家表示,此時出臺管理辦法恰逢其時,將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新規創新性地提出了"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在電池生產源頭方面,要求建立覆蓋車輛報廢、換電運營、維修更換等全場景的規范管理體系。特別引人注目的是"車電一體報廢"制度,明確規定報廢新能源汽車時動力電池缺失的,將視為車輛缺失,具體認定辦法將另行制定。這一規定有效防止了廢舊動力電池非法流失。
在信息管理方面,管理辦法要求建立全國統一的動力電池溯源信息平臺,實施數字身份證管理制度。每塊動力電池都將獲得唯一編碼,相關企業需按規定報送信息,通過數字化手段實現電池流向全程可追溯。這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為提升監管效能提供了技術支撐。

為確保制度有效執行,管理辦法設定了嚴格的處罰措施。對未按規定交售廢舊動力電池、不履行回收責任、違反編碼報送要求等行為,監管部門可采取責令改正、警告、罰款等處罰措施,并明確了具體實施主體。這些剛性約束條款,將顯著提升制度的執行力和威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