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最大公交運營企業東莞巴士及其控股子公司,因電動公交車動力電池續航能力大幅衰減引發停運問題,將車輛供應商東莞中汽宏遠汽車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金額高達5.5億元。這場持續數年的糾紛近日迎來一審判決,法院裁定中汽宏遠需支付6444.35萬元停運損失賠償,并繼續履行8年質保合同義務。
根據公開披露的合同信息,2018至2019年間,中汽宏遠向東莞巴士、東莞城巴及濱海灣公交等主要運營企業累計交付1196輛搭載錳酸鋰快充動力電池的純電動公交車。這些車輛在投入運營后陸續暴露出嚴重質量問題,自2021年1月起,動力電池故障率持續攀升,最終導致九成以上車輛被迫停運。
龍洲股份最新公告顯示,截至2025年1月,涉訴批次車輛中已有938輛因電池衰減問題停止運營。一線駕駛員反映,車輛儀表盤顯示的續航里程與實際行駛能力存在巨大落差。某司機表示:"標稱續航392公里的車輛,實際行駛140公里就必須返場充電,剩余電量不足20%時連20公里都跑不到。"在夏季開空調情況下,部分車輛甚至無法完成兩趟60公里的往返運營。
運營企業提供的測試數據顯示,不開空調時車輛實際續航不足標稱值的40%,空調全開狀態下續航衰減超過65%。這種狀況直接導致公交班次密度下降,部分線路被迫調整運營方案。東莞巴士在回應媒體詢問時強調,將嚴格按照司法程序處理后續事宜,所有案件信息以司法機關公布內容為準。
涉案的錳酸鋰動力電池本應具備快速充電優勢,但實際使用中卻出現容量異常衰減。技術專家分析指出,電池管理系統缺陷、電芯一致性差以及熱管理失效都可能導致此類問題。根據合同約定,這批車輛享有8年質保服務,但供應商在故障發生后的維修響應速度和維修質量未能達到運營企業預期。
這場糾紛暴露出新能源公交推廣過程中的質量監管漏洞。業內人士指出,部分車企為搶占市場,在電池技術未完全成熟時便大規模量產,導致后期運營風險集中爆發。隨著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如何確保剩余在運車輛的質保服務,成為擺在供需雙方面前的新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