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4日|財政部等三部門發布通知,為支持辦好中西部地區國際性展會,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十五五”期間中西部地區國際性展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對2026年至2030年期間舉辦的中國—蒙古國博覽會、中國—俄羅斯博覽會、中國—非洲經貿博覽會、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南亞博覽會暨中國昆明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青海綠色發展投資貿易洽談會(國際藏毯展區)、中國—亞歐博覽會,以及2026年至2027年期間舉辦的中國—東北亞博覽會、中國—阿拉伯國家博覽會,每個展商在展期內銷售的免稅額度內的進口展品,繼續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同時適當擴大各展會的免稅展品類別及免稅銷售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