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贏了。
2026年2月,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這是小米SU7 Ultra“挖孔版”糾紛的首個判決案例。法院認定,被告長沙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不構成虛假宣傳或銷售欺詐,亦不存在違約行為。這場持續近一年的糾紛,終于有了階段性結果。要讀懂這場官司,得先回到糾紛的起點。2025年2月,小米SU7 Ultra正式上市,官方售價52.99萬元。上市初期,這款高性能車型市場反響熱烈,3月交付量一度攀升至3101輛,成為小米高端化布局的重要抓手。爭議的焦點,集中在一款可選裝的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也就是車主口中的“挖孔版”機蓋。圖源:小米車主起訴的核心原因,是認為這款機蓋“名不副實”。他們表示,小米初期宣傳這款機蓋能“實現高效導流”,提升車輛空氣動力學性能、輔助散熱,甚至暗示其復刻了賽道原型車的設計。但實際曝光的量產車型中,機蓋的挖孔更像是裝飾,并未達到宣傳中的功能效果。2025年5月,隨著爭議發酵,小米將宣傳口徑調整為“部分氣流導出和輔助前艙散熱”。這一調整,被車主視為“改口”的實錘,認為小米存在虛假宣傳,甚至構成銷售欺詐。隨后,數百位車主發起退訂維權,部分車主直接起訴,要求解除購車合同、雙倍返還定金。圖源:小紅書從起訴到一審判決,這場糾紛持續了近十個月。期間,小米曾提出補償方案,為未交付訂單提供免費更換鋁制機蓋的選項,給已交付車輛贈送2萬積分,但未能獲得維權車主的認可。雙方的分歧,最終交由法院裁決。法院的判決邏輯,核心圍繞四點展開,簡潔且有說服力。其一,原型車與量產車不能畫等號。法院認為,賽道原型車的設計側重極限性能,而量產車需兼顧安全、法規與成本。小米在發布會上已明確提示“量產車跟原型車非常不一樣”,理性消費者應知曉兩者的差異,不能要求量產車完全復刻原型車的配置。其二,宣傳用語未構成虛假承諾。小米的宣傳未明確“高效導流”的具體參數,且中汽研的檢測報告證明,這款機蓋確實能增加下壓力、導出機艙氣流、提升制動散熱能力,與宣傳的核心功能基本一致。“高效”與“部分”并非絕對對立,宣傳口徑的調整是更精準的表述,而非否定功能。其三,購車合同無明確約定。雙方簽訂的購車協議,僅約定了“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這一配置,未明確其性能參數。在無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宣傳中的描述性語言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不能直接等同于合同義務。其四,車主的購車目的可實現。法院認為,車主支付的是可退意向金,購車核心是SU7 Ultra這款車型,而非單一的機蓋配置。小米提供的更換方案,已能保障車主的購車目的實現,因此不構成違約,雙倍返還定金的訴求也未得到支持。作為首個判決案例,這個結果的示范意義不言而喻。但它并不意味著爭議的終結,目前南京、蘇州等地仍有相關起訴未宣判,后續是否會參考該判決,仍有待觀察。這場糾紛對小米的直接影響,最先體現在SU7 Ultra的銷量上。2025年8月之前,SU7 Ultra的月均交付量穩定在2000至3000輛之間。但9月爭議發酵后,銷量開始斷崖式下跌,當月交付僅488輛,10月降至130輛,11月不足百輛,到12月更是只剩45輛。二手車市場上,SU7 Ultra的價格也大幅跳水,進一步凸顯市場的冷淡。不可否認,挖孔版糾紛是銷量下滑的重要誘因。但必須承認,這只是短期的局部影響,并未動搖小米汽車的整體發展根基。2025年,小米汽車全年零售銷量超41萬輛,首次躋身國內新能源廠商銷量前十,大幅超出內部預期。其中,SU7標準版、YU7等車型表現亮眼,尤其是中期上市的YU7,上市6個月銷量突破15萬輛,成為銷量增長的核心動力。有人質疑,SU7 Ultra的失利會拖垮小米汽車的高端化布局。但在筆者看來,這是新興車企成長過程中的正常現象。小米造車不過短短幾年,從單一車型突破到多車型布局,難免出現試錯成本。一款車型的起伏,不足以否定其整體戰略的正確性。新能源汽車行業,本就是在試錯中前行。無論是特斯拉的品控爭議,還是新勢力車企的交付糾紛,幾乎所有品牌都經歷過類似的成長陣痛。放眼2026年,小米汽車的布局,早已跳出單一車型的得失。據公開信息顯示,2026年將是小米汽車的“產品大年”,計劃密集推出6款新車,覆蓋純電與增程兩條技術路線,價格區間從18萬元延伸至55萬元。圖源:微博這套全矩陣布局,填補了小米在SUV、家用車型上的空白,形成“純電守基本盤,增程攻增量”的戰略對沖。加上北京工廠一期滿產爬坡,雙班制年產能突破60萬輛,為2026年55萬輛的交付目標提供了保障。可以預見,隨著新車陸續落地,2026年的車圈廝殺將更加激烈,而小米有望憑借全矩陣優勢,成為各大友商的強勁對手。(轉載自互聯網品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