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數字化時代,網絡已深度融入人們的生活,成為獲取信息、交流互動、開展工作學習的重要平臺。它讓世界變得近在咫尺,極大地豐富了人們的生活體驗,但與此同時,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每一言每一行都需遵循相應的規則,共同守護這一虛擬卻又至關重要的家園。
網絡安全,簡單來說,就是通過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網絡遭受攻擊、侵入、干擾、破壞以及非法使用,還有應對意外事故,確保網絡穩定可靠運行,保障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對于普通網民而言,網絡安全就是在虛擬的網絡世界里,保護好自己的信息和財產,使其免受非法侵害。網絡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當今時代,它和信息化對國家的諸多領域都有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影響,是國家安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沒有網絡安全,國家安全就無從談起,經濟社會也難以穩定運行,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更難以得到保障。從全球范圍來看,網絡安全威脅和風險日益凸顯,并且不斷向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多個領域滲透。
為了規范網絡行為,保障網絡安全,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法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對肖像權和名譽權作出了明確規定。第一千零一十九條指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其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千零二十四條則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也強調了多方面內容。第十三條表明,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絡的權利,促進網絡接入普及,提升網絡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絡服務,保障網絡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同時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等一系列違法活動。第二十九條明確,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于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對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作出了嚴格規范。第六條指出,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含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等十一類違法信息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也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作出了懲處規定。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規定,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設立用于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發布有關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等違法犯罪信息,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等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在文明上網方面,守護肖像權益至關重要。我們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未經本人明確同意,不隨意拍攝、錄制他人肖像,不擅自發布、轉發、剪輯他人照片及視頻,不利用他人肖像進行惡搞、丑化、盈利、造謠等侵權行為。一旦發現侵犯他人肖像權的內容,做到不傳播、不點贊、不評論,并及時向平臺舉報,共同守護他人的人格尊嚴。
理性文明發言也是文明上網的重要體現。我們要堅守網絡發言底線,拒絕網絡暴力、人身攻擊、惡意謾罵與陰陽嘲諷。對于熱點事件,要保持理性判斷,不跟風、不煽動、不引戰,不發表極端與過激言論。尊重不同觀點與多元聲音,以平和的態度交流討論,對自己的每一條評論、每一次轉發負責,讓網絡空間少一些戾氣,多一些善意。同時,我們還要嚴守個人隱私,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被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