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商品網絡交易中,消費者是否享有“七天無理由退貨”權利引發關注。近期,一起因二手手提包退貨引發的訴訟案件進入公眾視野,將這一話題推向討論焦點。
去年3月,成都消費者區女士通過某網絡平臺,在一家二手店鋪花費4500元購買了一只手提包。交易過程中,店鋪客服明確告知,由于二手商品存在特殊性,除真假問題外,一旦確認發貨將不予退換。區女士當時接受了這一條款并完成購買。
收到商品后,區女士發現手提包表面存在顏色差異,部分區域色澤與其他部位明顯不同。她懷疑該包經過補色處理,隨即向店鋪提出“無理由退貨”申請,但遭到拒絕。店鋪方面堅持認為,交易前已明確告知退換貨規則,且商品不存在質量問題。
為維護自身權益,區女士首先向平臺發起投訴,但未獲得滿意處理結果。隨后,她向廣州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網絡購物的規定,行使“七天無理由退貨”權利并獲得退款。
該案件的核心爭議在于:二手商品交易是否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條款。根據現行法律,網絡購物消費者普遍享有這一權利,但二手商品因其非全新屬性、價格波動較大等特點,在退換貨問題上存在特殊性。如何平衡消費者權益保護與二手交易市場規則,成為司法實踐中的新課題。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過程中,法院需綜合考量交易前的告知義務、商品實際狀況、消費者合理預期等因素,對二手商品退換貨規則的適用性作出判斷。此案不僅關乎個案公正,也將為類似糾紛提供法律參考,推動二手交易市場規范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