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場關于微信公眾號名稱的爭議引發關注。一名公眾號運營者公開吐槽,稱其運營多年的公眾號“千問”遭到阿里巴巴方面的反向投訴,理由是涉嫌商標侵權。這一事件在社交媒體上迅速發酵,成為知識產權領域討論的焦點。
據運營者介紹,該公眾號注冊于11年前,最后一次更新時間為2015年,長期處于停更狀態。今年2月,運營者突然收到微信平臺的通知,稱阿里巴巴以“未經授權使用注冊商標”為由,要求對其公眾號名稱進行處理。這一投訴讓運營者感到困惑,因為其公眾號名稱的注冊時間遠早于阿里巴巴相關商標的申請日期。
公開資料顯示,阿里巴巴確實持有“千問”在第35類(廣告銷售、商業管理)的商標注冊證書,但該商標的申請時間明顯晚于公眾號注冊時間。運營者認為,自己作為先使用者,不存在侵權行為,反而是阿里巴巴的產品名稱與已注冊的公眾號名稱“撞車”。他質疑,這種“后來者反告先使用者”的做法有失公平。
微信平臺在處理此類糾紛時,遵循“先注先得”的原則,即公眾號名稱的歸屬以注冊時間為準,且需考慮在先使用情況。自去年11月以來,阿里巴巴已多次向微信平臺發起投訴,但均被駁回。最新一次投訴發生在今年2月4日,結果依然未變。
有觀點認為,此類糾紛的解決不應僅依賴法律途徑,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協商或許更為高效。例如,企業可以通過支付一定費用,和平取得名稱的使用權,既尊重了先使用者的權益,也避免了不必要的爭議。此前,新浪收購weibo.com域名的案例就被視為妥善處理類似問題的典范。
目前,該公眾號仍保持原有名稱,運營者表示暫無改名計劃。阿里巴巴方面尚未對此事作出公開回應,但業內普遍認為,隨著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增強,類似爭議可能會更加頻繁地出現,如何平衡各方權益將成為重要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