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及市場監管總局,正式發布《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為構建安全、規范、高效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提供制度保障。該文件旨在強化全鏈條監管,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與生態環境保護協同發展。
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進入規模化發展階段,2025年全年產銷量分別達1662.6萬輛和1649萬輛,同比增長29%和28.2%。伴隨動力電池容量衰減周期的到來,廢舊電池產生量呈指數級增長。據權威機構預測,2030年當年退役電池總量將突破100萬噸,若處理不當可能引發環境污染、資源浪費及安全隱患等多重風險。
針對行業痛點,新規確立"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框架。在源頭管控方面,創新建立"車電一體報廢"制度,要求車輛報廢時動力電池必須同步交售,通過規范維修更換、換電運營等場景的電池流向,杜絕非法拆解和隨意丟棄。針對產業鏈各環節,文件明確電池生產企業、銷售商、維修機構、拆解企業及綜合利用單位的責任邊界,形成覆蓋生產、使用、回收、再利用的閉環管理體系。
數字化監管成為核心手段。管理部門將搭建全國性溯源信息平臺,為每塊動力電池賦予唯一數字身份證,通過編碼管理實現從生產到報廢的全流程追蹤。企業需定期報送電池流轉數據,監管部門可實時掌握電池位置、狀態及轉移路徑,對違規行為實施精準打擊。
為確保制度落地,文件設定嚴格的處罰機制。對未按規定交售廢舊電池、篡改編碼信息、逃避監管等行為,將采取責令整改、警告、罰款等措施,并明確由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合執法。這種"技術管控+法律約束"的雙軌模式,顯著提升了違法成本,倒逼企業規范經營。
業內專家指出,該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進入法治化新階段。通過明確各方權責、強化技術支撐、完善懲戒機制,既保障了生態環境安全,又為資源循環利用開辟新路徑。隨著配套措施的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有望形成"生產-使用-回收-再生"的良性循環,為全球綠色轉型提供中國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