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制菜》(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各方意見。該標準從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兩大維度出發,對預制菜的定義、原料使用、添加劑規范、生產流程、營養標準、包裝要求、標簽標識、經營規范及產品指標等環節作出詳細規定。
在添加劑使用方面,標準明確要求預制菜生產過程中不得添加防腐劑,并對其他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種類和用量進行嚴格限制。這一規定旨在減少化學添加劑對消費者健康的潛在影響,推動行業向更安全、更健康的方向發展。
針對保質期設定,標準提出企業需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結合原料特性、生產工藝、貯運條件、包裝性能、消費習慣及產品特點等因素,科學確定產品保質期。同時鼓勵企業通過優化工藝和改進貯藏運輸方式縮短保質期,并明確規定預制菜最長保質期不得超過12個月。
根據征求意見稿,預制菜被定義為以一種或多種食用農產品及其制品為原料,可添加或不添加調味料等輔料,不使用防腐劑,經工業化預加工(包括攪拌、腌制、滾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工序)制成的預包裝菜肴產品。該類產品需加熱或熟制后方可食用,且明確排除了主食類食品、凈菜類食品、即食類食品以及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