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天府大道發生的小米SU7 Ultra碰撞起火事故,隨著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公開,事故細節逐步浮出水面。這起引發廣泛關注的交通事故中,車輛超速行駛、車門無法從外部開啟、安全氣囊未展開等關鍵問題成為焦點。
根據四川西華交通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報告,事故車輛在碰撞前3秒時速高達203公里,撞擊瞬間車速仍達167公里,遠超事發路段80公里的限速標準。鑒定結果顯示,車輛與前車碰撞后,低壓系統斷電導致車門外把手電釋放功能失效,這是救援人員無法從外部打開車門的直接原因。從碰撞發生到低壓系統斷電的9秒窗口期內,外部施救人員因缺乏機械操作條件,最終未能及時打開車門。

事故數據記錄器(EDR)顯示,駕駛員在碰撞前6.5秒內曾三次踩下制動踏板。首次制動時車速從203公里降至201公里,第二次制動使車速在1.5秒內從197公里驟降至167公里,第三次制動發生在車輛右前輪碰撞中央分隔帶時,車速從138公里降至25公里。三次制動過程中,制動踏板位置最高達到55%,但車輛仍因高速行駛失控引發碰撞。
鑒定報告特別指出,涉事車輛配備的應急機械拉手位于車內,外部救援人員無法操作。碰撞后車輛右側中后部及車頂出現燃燒痕跡,座艙內可燃物嚴重燒損,這直接導致車內人員因火燒死亡,而非碰撞直接致死。法律界人士分析稱,雖然交警認定駕駛員負全責,但這與死亡結果不存在必然因果關系,目前尚無證據表明車輛存在設計缺陷。
關于安全防護系統,EDR記錄顯示三次碰撞中駕駛員安全帶始終處于扣系狀態,但安全帶預緊裝置和座艙內7個安全氣囊均未展開。小米汽車官方資料顯示,其安全氣囊展開需滿足特定碰撞角度、力度和受力面積等條件,法律并未對氣囊觸發設定硬性時速標準。用戶手冊明確列舉了多種可能不觸發氣囊的情形,包括側向翻滾、鉆入大車下方等特殊碰撞場景。
這起事故暴露出新能源車在極端工況下的安全防護短板。行業專家指出,當前技術條件下,安全氣囊觸發策略、低壓系統斷電保護、外部救援通道設計等環節仍需優化。隨著調查深入,車輛是否存在其他潛在安全隱患,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核查確認。














